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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区住建局
目前很难说,拆迁的补偿费用很会没有开发商接盘。
1. 现在尚不知道是不是会拆除。
2. 因为拆除洋房需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房屋建筑年限、土地规划、政策法规等,需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
3. 假设确实需拆除,需考虑拆迁安置方案、补偿标准等问题,同时也需特别要注意关注社会公众的反响和意见。
按照我所了解到的信息,上海闵行区梅陇镇曙建村洋房现在没有拆迁计划。拆迁工作一般需经过政府规划、公众参加、安置方案等多个环节的审批和公示,因为这个原因详细的拆迁时间和范围一般是由当地政府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假设您有详细的问题或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政府机构或有关部门。
闵行区梅陇镇曙建村洋房拆,结束2022年12月29日,闵行梅陇动迁第二批范围为梅陇镇、行西村、集心村、曙建村、行南村、永联村。
按照上海规划自然局官方网站查询得知,闵行梅陇动迁第二批范围为梅陇镇、行西村、集心村、曙建村、行南村、永联村,拟征收农用地8456.2平方米、建设用地4631.8平方米、未利用地89177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102265平方米。
闵行区梅陇镇曙建村洋房将要拆除。原因:据报道,该村的洋房是非法搭建的违建,已经被有关部门下达了拆除公告。现在,梅陇镇已经开始了对该违建的拆除工作,居民也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
上海城建局地址在哪里
不同地方有不同性质,比如上海,属于行政机关,在编为公务员。再比如青岛,是园林林业局,属于政府系列的公务员。
而很多地级市园林管理处隶属于规划建设局的事业单位。一般下属办公室,绿化管理,绿化监察,城市广场管理等,有的下辖绿化管理公司。
不同地方的园林管理局,其科室设置有些差别,一般有综合科、公园广场管理科 、市区绿化管理科、建设工程管理科 、规划绿地督查科、园林科技科等。
闵行区建管委地址
闵行之名 最初出现时,其区域仅指的是 如今的江川路街道部分地区,即横泾港汇入黄浦江处两侧,其中心位置在横泾港和沪闵路之间。 1960年1月将闵行划为上海市的一个行政区后,“闵行”成了区名,闵行镇成了历史政区,当地人约定俗成地将闵行镇这块地方称为 “老闵行”。
明弘治年间(1488-1505)闵行已成集市,名曰 “敏行市”(《弘治上海志·市镇》),是 最早的地名记载,迄今已有500多年,亦称“敏航”“闵港”(《明史·张经传》)。明正德七年(1512)的《松江府志》已记载为“闵行市”,为闵行有文字记载之始。正德十五年(1520)松江府水灾绝收,横沥、沙冈、竹冈因地势高亢有收,附近灾民多到闵行贸易,闵行日趋繁盛。
嘉靖三十四年(1555)三月,明总督张经令游击将军邹继芳、总兵俞大猷、参将汤克宽分屯闵行、金山卫、乍浦,联防御倭。1630年版《崇祯松江府志·兵防》首记 “闵行镇”。1663年版清《康熙松江府志·兵防》与所附《松江府海防图》均记“闵行镇”。 明末清初时的闵行镇,既是上海县商贸集镇,又是府城松江的军事重镇。随着形势和社会经济发展、清乾隆八年(1743)的《大清一统志》和乾隆十五年(1750)的《上海县志》中,已记载称闵行为镇了。民国初清史馆编写的《清史稿》记载:“上海冲……镇四:吴淞、乌泾、吴会、闵行。” 闵行也成了清代上海为数不多的经济中心之一。
清宣统三年(1911)根据民政部自治章程建立 闵行乡, 闵行镇归其所辖。民国17年(1928)7月上海市、县分治后,改闵行乡为 上海县第一区(有3镇35乡)闵行镇仍归其所辖。1937年沦陷后,上海县和闵行镇的区划屡有变动。至抗战胜利后才恢复原建制。民国35年(1946)11月,经江苏省民政厅批准,取消区公所体制,将上海县内42乡镇归并为21乡镇,闵行镇由县直接管辖。 民国37年(1948)8月,上海县进一步扩并为 4乡6镇,并视事业繁简,将乡镇分为甲、乙两级, 闵行因是经济中心,定为甲级镇。
1945年8-10月上海县政府所在地(三林)
1959年12月2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析上海县闵行、吴泾地区建 上海市闵行区。1960年1月上海县撤销闵行镇建制。是年1月闵行区人委诞生(驻沪闵路213号),3月闵行区人委建闵行镇街道办事处(下称街道),4月闵行镇街道和一号路街道合并为一分社。1961年9月闵行区人委撤销一分社更名为一号路街道。1964年5月上海市人委撤销闵行区,原辖区域划归徐汇区,徐汇区人委将一号路街道、浦江街道合并为闵行街道。1981年12月,国务院批复恢复闵行区。次年6月闵行区政府撤销闵行街道,同时建华坪路、碧江路街道。
1960年-1992年上海县政府所在地(莘建路张家花园)
1992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上海县和闵行区,设立新的闵行区,区人民政府驻莘庄镇,以原上海县和闵行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闵行区的行政区域”(《上海县年鉴·特载(1993)》),11月2日下午,在马桥影剧院召开干部大会,正式宣布 “撤二建一”。新闵行区政府驻 莘建路180号,1993年11月迁入 沪闵路6258号新址, 莘庄由此成为新闵行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现今闵行区人民政府驻地莘庄镇鸟瞰
2000年10月闵行区政府撤销华坪路、碧江路街道,成立江川路街道其东南端正是高楼林立的现代化居民区,原有的明、清、民国住宅已于上世纪末拆除,历史上的闵行正在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 如今仅剩一个公交线路徐闵线的终点站“闵行”可供人追溯。
上海闵行区住建委咨询窗口地址
想要申请经适房的看过来(上海地区)
虽然上海房价高的让人大呼受不了,也买不起。但是“高层”也是会福利一下“困难群众”的。这不上海第六批经适房可以开始申请咯!BUT,听说房源价格有一丢丢小贵(相比2014年来说)。
一、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可以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另行制订。
二、上海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一)单身申请人士,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但须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上海第六批经适房四季度可申请
从市住建委获悉,上海第六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四季度开展。据了解,这些房源主要分布在外环外地段。
今年四季度开始,全市将分三个轮次开展申请受理工作,全市各个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将陆续启动申请受理工作。第一轮次于10月中旬启动申请受理,包括虹口、杨浦、长宁、松江、青浦和崇明6个区;第二轮次于10月下旬启动,包括徐汇、静安、宝山、闵行、奉贤和金山6个区;第三轮次于11月上中旬启动,包括黄浦、普陀、浦东和嘉定4个区,12月底各区申请受理工作结束。
房源价格预计在2017年三季度确定,考虑到土地成本上升、市场价格上升等因素,第六批次价格较2014年批次会有一定幅度上涨。shzyqiyu88
四川成都经适房申购条件及程序
自成都经济适用房公开发售以来,不少购房者就经济适用房的申请申购条件、程序向本网咨询。我们特地采集相关资讯并整理,讲解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以及经济适用房申购的具体流程,希望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申请人持以下3种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申请人持《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